上海市莘城学校
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0〕1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0〕9号)以及《2020年闵行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闵行区初中毕业生学校推荐工作》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定2020年上海市莘城学校初中毕业生学校推荐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一、学校推荐对象及标准
推荐对象必须是具有2020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
1.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优良”(即德、智、体、美四个一级指标均为优良)。满足以上条件后,按以下顺序推荐:
(1) 初三年级获市“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2) 初三年级获区“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3) 初中阶段获市“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4) 初中阶段连续两次获区“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
(5) 初中阶段获一次区“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
(6) 初中阶段特别是初三阶段积极参加市、区各级竞赛和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或高度评价者。
(7) 初中阶段特别是初三阶段获得校“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之一者。
2. 以下情况不属于推荐:
(1) 进入上述排序中前七项的学生,如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校可不予推荐。
(2) 2019学年新加入上海市莘城学校学籍的学生不予推荐。
(3) 师生民主推荐低于50%的学生不予推荐。
二、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局下达的名额,在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科学民主、规范的程序确定本校推荐生名单:
推荐程序为:由班级、年级组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校园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各校要保证推荐过程与推荐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另: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并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
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学校不再增补其他学生。
三、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祁建敏
副组长:吴芳兰、张玲芬
组 员:沈慧爽、盛美花
2.工作小组
组 长:盛美花
组 员:李娜、相晓彤、肖卫良、李远远、奚凤、胡方香
3.监督小组
组 长: 陆 菁
组 员:劳劲、蒋侯裙、王大翠、何宇昕家长
四、材料要求
除考试中心需要材料外,学生和学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生须填写《202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见附件1),本表后附上《20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以上两份表格共有三处需加盖学校公章)
2.学校须填写《2020年 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一并需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1、2均需一式两份送普教二科审核。
五、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完成期限 |
1 |
拟定《上海市莘城学校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提前录取”推优工作小组 |
2020.4.24 |
2 |
召开推优工作组会议 |
2020.4.26 |
3 |
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宣传推荐工作精神 |
2020.4.26 |
4 |
学生递交申请材料 |
2020.4.27 |
5 |
张贴推荐候选人材料,班级、年级组师生民主推荐 |
2020.4.28 |
6 |
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 |
2020.4.28 |
7 |
征询本人意愿 |
2020.4.28 |
8 |
校内张榜公示推荐生名单并网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2020.4.29 |
9 |
指导填写好推荐表等材料,一式三份, 各层面签署意见 |
2020.5.6 |
10 |
资料上交区相关部门 |
2020.5.8 |
上海市莘城学校教学中心
九年级部
2020.4.25